電子發票因其開具方便、易于保存、方便查驗、節約環保等優勢,已經廣泛用于電商市場。那么,關于開具電子發票的相關知識,您都了解嗎?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十九條規定,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因此,消費者通過網絡購物,都可以要求商家開具發票。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6號)第一條規定,購買方為企業的,索取增值稅普通發票時,應向銷售方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本公告所稱企業,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業法人、企業分支機構、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和其他企業。由此可見,16號公告適用對象為企業,不適用于個人和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等。
因此,企業申請開票應當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個人不需要提供身份證號碼等證件號,政府機構及事業單位中的非企業單位可不提供納稅人識別號或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問題3:收到的電子發票是通過短信打開的PDF文件,可以嗎?
答:《國家稅務總局企業自建和第三方電子發票服務平臺建設標準規范》(稅總發〔2019〕84號)中關于電子發票交付有明確要求:“電子發票服務平臺需支持電子發票版式文件交付功能。開票方和受票方可通過電子發票服務平臺自行下載電子發票版式文件或者由平臺方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將電子發票版式文件或相關信息交付給受票方”及“電子發票版式文件應該遵循稅務總局管理要求,格式支持PDF格式、OFD格式、稅務自定義格式等”。
因此,商家將電子發票以PDF格式通過郵件、短信等方式進行交付,符合相關文件要求。
問題4:收到了電子發票,同時還想要紙質的發票,怎么辦?
答:《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推行通過增值稅電子發票系統開具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84號)第三條規定,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開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規定等與稅務機關監制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相同。
因此,需要紙質發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版式文件(彩色或黑白均可)。電子發票上有稅控簽名和企業電子簽章,打印后也不需要另外再加蓋發票專用章。電子發票可打印分別作為發票聯、記賬聯等憑證使用。
問題5:不包郵的商品,快遞費應該包含在開票金額嗎?
答:《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規定:“銷售額為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因此,商家銷售不包郵的商品應當就收取的全部費用開具發票。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貨退回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開具發票后,如發生銷售折讓的,必須在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后重新開具銷售發票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后開具紅字發票。”
因此,發現發票抬頭開錯了,要及時與商家取得聯系,在開具紅字電子發票后,再開具正確抬頭的電子發票。
答:您可以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輸入發票代碼、發票號碼,選擇開票日期,輸入開票金額及驗證碼,進行查驗。
(來源:中國稅務報)